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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兴镇
发布时间: 2022-08-29 来源:中江县玉兴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A- 打印



一、基本信息

德阳市中江县玉兴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玉兴镇南北干道57号

    编:618100

办公时间:上午8: 30-12: 00;下午2: 30-6: 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7090070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讨论决定本辖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工作。

(三)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强化基层治理。负责本辖区社会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群众和单位参与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管理。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优化公共服务。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组织实施并优化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民政、劳动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各项公共服务。

(六)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许宁波  党委书记

李  文  党委副书记、镇长 

蒋艳玫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  磊  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
    张  华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李孝敬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沈  明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
    陈  妙  党委委员、组宣统委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李  容  党委委员、副镇长
    赖  黎  副镇长
    邓  雯  副镇长
    陈雪辉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四、机构设置

(一)党建办。负责党务、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群团、党史、地方志等工作;承担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乡镇人大日常工作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完成玉兴镇党委和玉兴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一、二、三产业的发展,抓好产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和管理;负责辖区的统计工作及各类国情国力调查工作;贯彻上级财经各项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产、集体资金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负责管理乡镇财政专项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内部审计工作;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完成玉兴镇党委和玉兴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武装、民政、科技、文化、体育、慈善、退役军人、敬老院等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工作;完成玉兴镇党委和玉兴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综合治理、群众工作、平安建设、信访稳定、社会治安、防灾减灾、行政司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禁毒整治、扫黑除恶、消防和安全文明创建、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做好预防、教育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健全并严格执行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推进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督促问题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成玉兴镇党委和玉兴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调度派驻乡镇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并移送违法线索,接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落实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和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协助做好区域内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玉兴镇党委和玉兴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和规划、村镇建设、林业等方面政策法规,组织编制镇(村)规划及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农房建设规划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地灾防治等工作;负责道路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农业产业发展、新村聚集点建设等项目的选址、用地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重点项目和城镇开发建设的政策和法规,编制乡镇重点项目和城镇开发建设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申报重点项目;组织、谋划、实施乡镇重大项目,承担项目前期工作,跟踪管理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城镇开发建设、土地征用、房屋征收补偿等工作;完成玉兴镇党委和玉兴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作。

(七)便民服务中心(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乡镇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服务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接受县行政审批局业务指导,承担乡镇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工作;承担县市民服务中心转办的事项;承担玉兴镇党委机关、玉兴镇人民政府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承办农业、林业、水利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土地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工作,承担高标准农田管护等工作;负责做好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和服务等工作;承担玉兴镇党委机关、玉兴镇人民政府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回引、进城落户、子女教育、权益保障、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工作;承担玉兴镇党委机关、玉兴镇人民政府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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