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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2-09-01 来源:中江高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A- 打印

一、基本信息

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二环路北一段89号

   编:618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7136969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推动中江高新区(凯州新城)的建设和发展。

负责中江高新区(凯州新城)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和群团等工作。

负责中江高新区(凯州新城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四)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中江高新区(凯州新城经济发展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负责中江高新区(凯州新城产业政策的制定、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等工作。

负责中江高新区(凯州新城开发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中江高新区(凯州新城)社会事务、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

负责中江高新区(凯州新城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九)完成德阳市委、市政府和中江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杨海龙 中江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凯州新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胡 智 中江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雷  建  中江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 磊 中江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刘志勇 中江高新区党工委委员、总工会主席

    经济发展部部长

四、机构设置

党群工作部(办公室负责园区党建、纪检监察、对外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群团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印章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党政信息、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等工作;负责指导园区两新组织党建等工作。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经济发展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业和信息化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产业特色、成链、集群发展,指导产业合理布局;负责项目立项、备案、核准、上报等工作;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组织重大项目申报纳入国家、省、市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项目计划;负责建立经济运行预测预警机制,研究提出调控政策措施;负责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工作;负责组织完成国家、省、市统计调查任务,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监督;负责园区年度经济目标考核任务及统计数据上报工作;负责商务、会展、外资外贸及进出口等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信息化及知识产权等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园区范围内投资项目、安全环保、规划建设等领域的审批工作;负责指导企业服务中心开展企业服务相关工作。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投资促进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园区投资促进规划和区域经济合作规划;牵头负责研究拟定园区招商引资政策等工作;负责招商和投资服务等工作;负责园区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筛选、洽谈、跟踪、包装、储备、发布等工作;负责招商项目履约监管等工作;负责建立完善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信息网络和项目信息库等工作;负责策划、组织园区各类招商活动。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规划建设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园区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园区规划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园区内自然资源、建筑市场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园区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规划、选址和建设等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开发建设推进中心开展园区开发建设相关工作。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财政金融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财政、金融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研究拟订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负责园区财政年度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国有资产、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国家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和预(决)算编制等工作;负责园区基建项目筹融资、债权债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协调落实税收相关优惠政策;协助园区有关部门开展财务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园区各部门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社会事务部(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征地拆迁安置、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综合行政执法、社会事务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园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和园区所涉乡镇开展项目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园区土地征用(收、储备、出让和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园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检查;负责园区社会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等工作;负责统筹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负责园区教育、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体育等社会事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开展公共服务相关工作。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企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企业开展国家、省、市关于园区开发建设、经济发展、企业发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负责协调解决入驻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上报有关情况;负责为入驻企业及产业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全程代办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人力资源储备,帮助企业做好人员招录,办理劳动合同、劳动保险等,协助人社部门解决劳动争议和劳务纠纷,加强园区用工管理;负责小微企业孵化和成长型企业运行情况监控、统计、培育等服务工作;负责为园区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成长型企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协调落实企业各项优惠政策。

)开发建设推进中心。负责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服务工作;负责各类管(杆)线设施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同步建设的总体协调;负责园区内国家、省、市城市建设项目的配合协调;负责做好园区开发建设项目的储备工作。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制定公共事业服务规范,积极推进社会服务承诺制;负责协助园区社会事务部开展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园区市政及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园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方面的管理协调工作。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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