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河湖长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专项工作组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2023年1月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结果和《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中江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江府办函〔2022〕43号)精神以及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对中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第一总河长:杜尚武 县委书记
总河长:魏 宇 县委副书记、县长
郪江河河长: 毛 毅 县委副书记
(联系单位:县水利局)
凯江河河长:刘仁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联系单位:县住建局)
仓山河河长:钟洪伟 县委常委、 组织部部长
(联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中兴河河长:刘华清 县委常委、副县长
(联系单位:县发改局)
继光河河长:夏 鑫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联系单位:县委宣传部)
永太河河长:郑 雷 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联系单位:县财政局)
小东河河长:李成忠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联系单位:县执法局)
石泉河河长:杨乂宾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县监委主任
(联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通山河河长:袁 刚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县统战部部长
(联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土溪河河长:高 芳 副县长
(联系单位:县教体局)
子金河河长:邓 斌 副县长
(联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马力河河长:刘福兴 副县长
(联系单位:县民政局)
清溪河河长:方 懿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联系单位:中江生态环境局)
仓元河河长:彭显杰 副县长
(联系单位:县交通局)
会龙河河长:张战涛 法院院长
(联系单位:县司法局)
余家河河长:周辉勇 检察院检察长
(联系单位:县经科局)
继光水库库长:毛 毅 县委副书记
(联系单位:县水利局)
双河口水库库长:高 芳 副县长
(联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响滩子水库库长:刘福兴 副县长
(联系单位:县民政局)
黄鹿水库库长:方 懿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联系单位:县公安局)
元兴水库库长:彭显杰 副县长
(联系单位:县交通局)
人民渠六、七期干渠渠长:毛 毅 县委副书记
(联系单位:县水利局)
二、专项工作组
在中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中江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专项工作组。
组 长:魏 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毛 毅 县委副书记
方 懿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叶陈近 县政府办副主任
叶润刚 县法院副院长
代 宴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 欣 县财政局局长
徐万俊 县人社局局长
陈 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曾 琳 县执法局局长
黄 振 县交通局局长
朱国志 县水利局局长
许世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学志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文同 中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黄耀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雷 辉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履行专项工作组工作职责,承担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工作组和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接任工作同志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中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7日